企业应对反垄断调查的法律建议
企业应对反垄断调查的法律建议
首先,被调查的企业应当援引相关规定争取免责。
《反垄断法》规定的免责条件包括:
(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企业援引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主张免责的,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此外,《反价格垄断规定》第十二至十四条明确了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拒绝交易、限制交易对象的正当理由。
企业一旦被调查,应当立即开始根据如上法律规定收集证据,尽量向免责情形靠拢,以争取免责。
其次,被调查企业应当争取减轻处罚。
在本轮反垄断调查中,各大品牌纷纷抢在罚单作出之前主动调整价格,奔驰降低售后保养价格,奥迪全面调低零配件价格,捷豹路虎则降低部分车型售价;日立、电装、不二越、精工等日系零部件生产企业则通过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自首”并提供重要证据的方式,取得了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的结果。
《反垄断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中,规定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或经营者主动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被调查企业应当在面临调查或发现被调查可能性的第一时间,积极与律师等专业人士沟通,判断企业是否确实存在垄断行为,如果垄断行为被认定的可能性较高,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以期通过主动行为争取减轻或免除处罚。
第三,在企业内部建立预案,确保面临反垄断突击检查时不出纰漏
各企业应当关注相关反垄断行业动态,及时与自己的律师沟通,建立反垄断突击检查应对预案。对于公司内部普通员工,应当进行日常宣贯,确保在接到反垄断突击检查时冷静应对,避免引发不必要的冲突。对于主管以上职位的人员,应当经过培训确保其拥有一定的反垄断知识和应对能力。
在反垄断突击检查时,被调查企业应当做好“接待——安排——通知——记录——答问”等工作。其中接待、安排环节一般由普通员工负责,在态度上应友好,营造良好的沟通交流氛围,做好陪同,同时及时将相关情况通知主管、法律顾问、部门经理等。对于调查人员的身份信息,如执法证、工作证等,调查人员查阅、复印、暂扣的文件,调查人员的提问及回答等内容均应做好准确记录。在回答调查人员提问时,应当礼貌而谨慎,尽可能安排律师到场。
律师在反垄断调查中有什么作用
律师在反垄断调查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具体体现在:
(一)判断企业的相关行为是否构成垄断。
(二)协助客户建立反垄断调查应对预案及策略。
(三)协助客户分析判断形势,以便客户做出是否“自首”或采取主动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决策。
(四)争取中止调查、免责、减轻或免除处罚等。
(五)代理客户进行听证、反垄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反垄断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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