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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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晨璐


职位:高级合伙人
邮箱:liucl@topwe-law.com
执业证号:13501201211328535
电话:(0591)87388366

专业方向:
行政法律事务

教育背景: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学士

社会职务:
福建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财税法研究会理事

福建省司法厅备案审查专家库专家

福建省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福州市律协参政议政与律师代表联络处委员会委员

经历:
刘晨璐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合规与行政法律事务,连续多年担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海南省分局、天津市分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省海洋局、福建省林业局、福州海关等十多家省市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外汇管理、证券监督、海关、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法律事务中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近年来,刘律师办理的部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产权保护行政诉讼典型案例、福建法院保护营商环境八大典型行政案例、福建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刘律师还曾接受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天津市分局和黑龙江省分局的委托,代理福建省、天津市、黑龙江省第一宗非法结汇行政处罚案件;曾接受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委托,代理福建首例股票内幕交易案。在立法方面,刘律师作为主要执笔人完成了《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管理办法》(2012)、《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2013)、《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2015)等规章的草拟、修订等工作;作为项目主持人负责《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18)的起草工作。

刘晨璐律师撰写的论文先后在福州律师论坛、福建省律师论坛、华东律师论坛获奖,文章曾入选海峡法学论坛,在《中国律师》《福建法治报》等核心刊物上发表。刘律师还热心公益,续多年参加捐资助学,曾参加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律师协会与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共同推出的《律师在现场》节目录制。

荣誉:

入围《亚洲法律杂志》ALB中国华南华中地区“女性律师”奖项

入选全国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集训营、福建省优秀青年律师人才库

获评福建省律师协会“福建省优秀律师”

获评福州市律师协会“福州市优秀青年律师”

获评福建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律师“

中共福州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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