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晨璐 高级合伙人

栏目:律师 发布时间:201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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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晨璐
高级合伙人

执业证号:13501201211328535
邮箱:liucl@topwe-law.com
电话:(0591)87388366-853
传真:(0591)87388266

专业方向:

行政法律事务

教育背景:

厦门大学法学学士
社会兼职:

福建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财税法研究会理事

福建省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福州市律协参政议政与律师代表联络处委员会委员

经历:

刘晨璐律师现任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行政法律部总监。执业以来,专注于合规与行政法律事务,连续多年担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海南省分局、天津市分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省海洋局、福建省林业局、福州海关等十多家省市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外汇管理、证券监督、海关、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法律事务中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近年来,刘律师办理的部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产权保护行政诉讼典型案例”、“福建法院保护营商环境八大典型行政案例”、“福建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刘律师还曾接受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天津市分局和黑龙江省分局的委托,代理福建省、天津市、黑龙江省第一宗非法结汇行政处罚案件;曾接受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委托,代理福建首例股票内幕交易案。

在立法方面,刘律师作为主要执笔人完成了《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管理办法》(2012)、《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2013)、《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2015)等规章的草拟、修订等工作;作为项目主持人负责《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18)的起草工作。

刘晨璐律师撰写的论文先后在福州律师论坛、福建省律师论坛、华东律师论坛获奖,文章曾入选海峡法学论坛,在《中国律师》《福建法治报》等核心刊物上发表。刘律师还热心公益,连续多年参加捐资助学,曾参加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律师协会与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共同推出的《律师在现场》节目录制。

荣誉:

福建省律师协会“福建省优秀律师”(2019)

福州市律师协会“福州市优秀青年律师”(2018)

福建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律师“(2020)

入选全国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集训营(2017)

连续四届入选福建省优秀青年律师人才库(2017-2020)

中共福州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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