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雇员在华就业的法律问题

栏目:行业研究 发布时间:201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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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雇员在华就业的法律问题
来源:拓维劳动法团队 林斌律师发布时间:2013-8-22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内企业走出国门的同时,越来越多的外企也进入中国市场设立分公司,带来了人力资源的跨国流动,来华工作的外国人逐年增长,使得我们的劳动力市场愈加开放而有活力。下面就几个在外资企业顾问单位经常提出的外籍雇员在国内工作常见问题进行解答:

1、外籍雇员回国后在中国缴纳的保险要如何处理?

答:根据《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2、外籍雇员在华就业是否有年龄限制?

答:必须年满18周岁,但对于上限没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其就业证即行失效。中国的法律规定企业中男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一般女职工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女干部的退休年龄可以延迟至55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即就业证自行失效,故我们认为男的年龄上限最好不超过60周岁,女职工视岗位情况,年龄最好不超55周岁。
由于持有《外国专家证》的外国人及持有《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从事海上石油作业、不需登陆、有特殊技能的外籍劳务人员、经文化部批准持《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可免办就业许可和就业证,因此在年龄上没有明确限制。

3、外籍雇员工作地点变更是否需要更换就业证?

答:按照《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已在中国某地就业的外籍人员,被派往本单位在异地的工作单位任职,其外国人就业证期限未满的,应到原发证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证变更手续(就业证交回),然后持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证变更证明,到新任职地重新办理就业证(不需办理许可证书);就业证期限已满的,应到原发证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终止就业手续,并按《规定》到新任职地重新办理就业手续。

4、外籍雇员随行亲属来华就业的手续?

持职业签证外国人的随行家属不得在中国就业,特殊情况,应由用人单位按《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规定的审批程序申领许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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