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共同设立“拓维财税法奖学金”

栏目:事务所新闻 发布时间:2015-12-27
分享到:
我所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共同设立“拓维财税法奖学金”


    背景导读:今年,拓维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许永东律师、高级合伙人苏小榕律师受聘担任厦门大学法学院财税系税务专业硕士校外导师。此次合作,是厦大与省内律所在实务人才培养方面的创新与尝试。拓维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财税法实务融入实践教学,帮助厦大学子树立行业认识,为推动国内财税法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以及财税法学的教育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为培养更多品学兼优的财税法专业高层次人才,根据厦门大学法学院和我所签订的相关协议,经研究决定在“拓维财税法教育发展基金”下设立“拓维财税法奖学金”,每年从“拓维财税法教育发展基金”中提取人民币1.4万元,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财税法学专业和财税法研究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评奖对象范围:厦门大学法学院财税法学专业和财税法研究方向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财税法研究方向的全日制法学或法律硕士研究生。

    评奖条件:政治态度端正、品学兼优、科研成果或参加国内外各种学术竞赛活动成绩突出、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评奖名额和奖励标准:“拓维财税法奖学金”每年奖励博士生1名,奖学金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人;硕士生3名,奖学金标准为人民币3000/人。

    评审程序:申报学生应在每年3月10日之前填写“拓维财税法奖学金”申报表并按要求附送相关证明材料向法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申报,奖学金评审小组在3月25日之前评定。

    颁奖:由厦门大学法学院统一制作“拓维财税法奖学金”奖励证书,并依商定的日期时间举行颁奖仪式为各位获奖学生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