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依法受理首批10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并公示有关信息。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首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
公告显示,此批受理的10个地理标志产品申请分别为行唐大枣、南陵大米、连江海带、汨罗粽子、溆浦瑶茶、紫金春甜桔、忻城糯玉米、德源大蒜、紫云春茶、且末红枣,系由河北、安徽、福建、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新疆等省、自治区原产地地理标志行政部门初审推荐。
据悉,我国自1996年启动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相关工作以来,保护规模逐年扩大,实施效果日益凸显,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的保护制度,迄今共保护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359个,其中国内2298个,国外61个;建设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24个;核准专用标志使用企业8091家,相关产值逾1万亿元,惠及上千万人,在保护民族品牌、传承传统文化、发展特色产业、守护原味品质、助力扶贫攻坚和服务外交外贸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知识产权报 记者 孙迪 实习记者 李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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