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国税收争议案件同比增五成多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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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羊城晚报

记者:严丽梅

4月20日,首届“中国税法实务论坛”在福州召开。论坛上,由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发布的《2017年度中国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研究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税收争议案件有511件,案件数量较2016年的335件增长了52.54%。

 

据了解,该报告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数据,对2017年度全国范围内税务案件的数量和特征进行分析和总结,最终整理出税收争议案件511件,并对这511个案件分别按照案件案由、涉案事由、涉诉主体、案件类型、地域分布、受理法院、裁判结果等进行了归类、统计及分析。

 

对这511个案件按照案由归类统计后显示,税务行政征收、税务行政处罚、其他税务行政管理、行政赔偿、税务行政强制、不履行法定责任案件分别占比为27.98%、21.14%、25.44%、2.54%、6.46%、16.44%。

 

其他税务行政管理案件包括因退税、纳税担保、发票管理及税务登记等事项引发的争议。税务行政征收案件除一般的税收征缴行为引发的纠纷,还囊括了因税务机关作出《税务处理决定》追缴税款而发生的争议。

 

也就是说,案件仍然以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征收为主,这两类案件占全部税务案件49.12%的比例,但较2016年度略有下降。

 

该报告称,2017年度我国税务案件数量排名前五的为江苏省(51件)、山东省(43件)、北京市(39件)、河南省(38件)、福建省(31件),表明我国的税收争议案件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而《2016年度中国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研究报告》公布的数据表明,北京(39件)、山东(34件)、广东(25件)合计诉讼案件数量占全国近三成。

 

从统计情况看,511个案件中共有168个案件以判决形式结案,占案件总数的32.88%。其中,税务机关胜诉案件共114个,纳税人胜诉案件共48个,纳税人胜诉案件占判决结案案件总数的28.57%。

 

此外,还有共341个案件以裁定方式结案,占案件总数近66.73%的比例;共有2个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案由均为行政赔偿纠纷,报告称该结案方式在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中十分罕见。

 

2017年度纳税人胜诉案件,包括以判决方式结案的48件,以裁定方式结案的1件,以及调解结案的2件,合计为51个案件,占所有案件的9.98%,较之2016年度的10.75%的胜诉率略有下降。